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8.神变成人就这样变得显而易见。这是圣言存在的最首要和最重要的目的。因为没有人能信神并爱祂,除非他能以某种形式理解祂。因此,那些承认一位不可见,因而无法理解的神之人在思维上会滑入自然界,视自然为神,进而根本不信神。所以,主乐意出生在这个星球,并通过圣言显明这一事实,以便它不仅在这个星球为人所知,而且还由此显明给来自其它星球的灵人和天使,同样显明给来自我们地球的外邦人或异教徒。在来世,外邦人或异教徒被天使教导,那些照自己的宗教信仰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接受信之真理,并承认主(AC 2049, 2595, 2598, 2600-2601, 2603, 2861 [原文2661], 2863, 3263)。
941.在欣嫩子谷或火坑右侧,或欣嫩子谷和湖之间还有一座城市,住在那里的犹太人似乎好一点。然而,对他们来说,这座城市会照着他们的幻想而发生变化,有时变成乡村,有时变成湖,有时又变回城市。其居民非常害怕强盗,但只要在这城里,他们就安全了。这两座城之间似乎有一片幽暗的三角区,那里有强盗。这些强盗也是犹太人,不过是最坏的那种;他们残忍折磨他们所遇见的任何人。出于恐惧,犹太人称这些强盗为“主人”,称他们所住的荒漠为“圣地”。为了自保,免遭强盗袭击,他们从右侧进入这座城市,那里有一个善灵驻扎在遥远的角落,他接待所有到这里来的人。他们到达后,就在他面前俯伏在地,从他的脚下进入;这是他们进入该城之前的仪式。有一个灵人突然靠近我,我问他从哪里来?他说,他正在逃避他所害怕的强盗,因为他们杀人,把人剁碎、焚烧、煮沸,他问他在哪里可以得到安全。我问他来自何处,哪个地区。他吓得不敢回答,只说那是主人的地,因为他们称荒漠为“圣地”,称强盗为“主人”。
后来,一些强盗出现了。他们非常黑,说话的声音像巨人一样深沉。说来奇怪,他们无论在哪里出现,都会造成极大的恐惧和惊恐感。我问他们是谁?他们说,他们在寻求掠夺。我问他们打算把赃物存放在哪里,难道不知道他们是灵人,因此无法带走或堆积脏物,这些东西都是邪恶的幻觉吗?他们回答说,他们正在荒漠中寻求战利品,并折磨凡他们所遇见的人。当与我同在时,他们最终承认他们是灵人,但仍无法被说服相信他们并非活在肉体。那些以这种方式四处游荡的人是犹太人,他们威胁要把凡他们所遇见的人都杀死、剁碎、焚烧、煮沸,即便受害者是犹太人或他们的朋友。这使得其他人认识到他们的本性,尽管在世时,他们不敢泄露。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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